环保新闻

太仓市五项举措全面推进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015/07/14

  一是全覆盖,坚持调查摸底“无死角”。按照扩大覆盖面、摸清环保家底的要求,实行“企业自查、区镇申报、中队抽查”相结合。以7750家工业企业为基数,根据大检查14类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普查名单、所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所有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名单,筛选出2100多家污染企业开展自查申报,并由执法中队对其中1200多家重点企业逐一进行执法督察,对900多家一般企业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不定期抽查。二是细方案,坚持工作部署“无断层”。由市政府办和市环保局分别下发了《太仓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和《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各区镇分别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并按照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层层推进落实。现场执法人员严格对照环保大检查工作要求和现场检查表开展执法检查,对每家企业从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在线监控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企业持证排污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逐项排查。三是严过程,坚持数据填报“无水分”。提高企业自觉性。在全面宣贯法律法规及环保政策的基础上,明确将自查申报作为今后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核定基础,未进行自查申报的企业将无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对申报弄虚作假,现场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按照新《环保法》从严查处。强化执法人员意识。多次向执法人员强调大检查的重要性,要求通过大检查,摸清辖区内排污企业底数,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形成辖区分类分级监管企业名录。加强沟通指导。通过现场指导、上门咨询、发放自查申报教程案例、建立qq交流讨论群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完成自查申报工作,保障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四是零容忍,坚持环保执法“无手软”。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按照新《环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89人次,检查企业2079厂次,立案处罚企业75家,限期整改24家,对45件废水超标案件启动了按日连续处罚,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家企业执行按日计罚,7家企业下达了《限制生产决定书》,5起案件启动法院强制执行。五是重机制,坚持司法衔接“无错漏”。创新环保司法“一站式”对接模式,设立环保检察工作室,由检察院派驻专员进环保部门,适时参与环境行政案件查处,提高环境司法案件办理的时效性。建立并完善重大案件协商、日常案件通报、联席会议及联络员制度等四项制度,在案件调查、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相互协调,实现执法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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