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

界浦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2017/09/0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规定现对“界浦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告(公示时间: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界浦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界浦港综合整治工程总长约2.5公里,整治范围北起青龙港,南至元丰路。

项目投资:3860万元

建设内容:挡墙护岸工程2450m 、防汛道路及堤防工程2500m、桥梁工程1座,排涝站工程2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地址:昆山市鹿城路535号

联 系 人:续磊

联系电话:1386239177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229号)

评价机构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喜德县光明大道430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方式:0512-57591166

E-mail:jzlzhu@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及其污染防治对策分析;项目选址和规划布局合理性分析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及其程度;

(3)您对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何要求;

(5)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第三条: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写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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