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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1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迁、扩建模具、塑料制品等产品生产项目;
项目概要:苏州艾迈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0万元迁建至太仓市沙溪镇工业开发区通港西路18号,利用购置的68233.52平方米的厂房及注塑机、吹塑机等设备进行年产200套模具、30000万套塑料制品的生产。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艾迈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0512-5383233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戎工
联系电话:025- 87783362
邮箱:rongjing@yuanhenghj.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委托、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制定工作方案、公众参与、初步工程分析、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如何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公示时间段及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段:本公示公布时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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