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

苏州凯利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光电薄化玻璃生产项目

2017/02/27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凯利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光电薄化玻璃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概要:

公司利用现有厂区的闲置用地13216.14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7035平方米,拟购置固化剂、蚀刻机、清洗剂等设备扩建光电薄化玻璃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光电薄化玻璃360万片。项目总投资为105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凯利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金明

联系电话:1381499435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7783362

邮箱:263761858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委托、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确定评价范围和工作等级、区域自然环境调查、环境现状评价、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总量控制、结论及建议、编制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及对策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厂址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相关单位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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