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

新建肉羊屠宰及羊肉食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2016/06/07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新建肉羊屠宰及羊肉食品项目

项目概况:

太仓市金仓湖食品有限公司由太仓市城厢镇东林村的苏州金仓湖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额投资成立, 通过对国内肉羊屠宰冷藏、深加工市场的调研,充分利用苏州金仓湖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肉羊养殖基地的优势及“牵羊人”羊肉深加工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太仓市金仓湖食品有限公司投资1600万元在太仓市城厢镇工业园新建肉羊屠宰及羊肉食品项目,年屠宰肉羊20万头,生产羊肉食品200吨,购置相关设备,租用8000平方米厂房进行生产,可以形成一条集肉羊养殖、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绿色生态安全、有一定规模的优质食品产业链,将填补太仓农副产品完整产业链的空白。

二、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待宰圈、屠宰过程、污水处理过程等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及时清理屠宰车间内的猪粪便、胃内容物、碎肉和碎骨等废弃物;在屠宰车间设置6个排气口,增加通风次数;待宰圈为半敞开结构,难以通过风机等收集,只能通过加强管理,做好清洁卫生来加以控制;污水处理站池体采取全封闭措施,并通过风机、管路收集系统将臭气抽至生物除臭滤池系统进行处理。固废临时堆场采用全封闭结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一并进入生物除臭滤池系统进行处理。

经预测,无组织废气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的规定,本工程设定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按《农副食品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GB 18078.1-2012)中的要求,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待宰间畜粪冲洗废水、宰前淋浴废水、头蹄处理废水、内脏清洗废水、胴体清洗废水、蒸煮锅具以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等,废水水质相对简单,可生化性能好。采用“物化+生化”相结合的处理工艺,具体处理工序为“格栅+隔油调节+厌氧+一沉+兼氧+好氧+除磷沉淀+消毒”,处理后水质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并满足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行接管。因此,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待宰圈、屠宰生产线、通风机,冷库的压缩机冷却塔和污水处理系统的风机、水泵、抽风机等。设备采用独立基础及设减振底座等;风机进出口、蒸汽放散口设消声器等。

经以上处理后,本项目的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粪便、屠宰过程产生的肠胃内容物以及污水处理站的废油和污泥,富含有机质和水分,可以外运肥田。分割车间碎肉碎骨(淋巴组织)及不合格的有病胴体属于危险固废,交由地方卫生防疫部门统一处置。厂区产生的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填埋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位于太仓市城厢镇城厢工业园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各类相关规划。通过分析预测,本项目建设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较小,在环境可承受范围内。在建设方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其稳定运行与达标排放,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示相关规定

㈠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委托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或者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委托单位索取。

2.、查阅简本期限:网上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

3、项目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太仓市金仓湖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606248762

通讯地址:太仓市城厢镇东林村

4、项目环评单位情况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13913772883

邮件: 269430465@qq.com

通讯地址:太仓市上海路1号国信大厦501室

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①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态度; ②认为本工程对周围环境最主要的影响是什么; ③对本次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④对本次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详细的联系方式。

㈢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相关反馈意见及建议。

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提出相关意见。

本次为建设项目的第二次公众参与,在此之后将会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公众意见征求。在报告书编制完成上报审查前,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㈣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起,十个工作日内。

㈤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让公众充分了解项目直接参与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对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提出有益的看法,减轻环境污染,降低环境资源的损失;通过公众参与做到环境问题明确,部门协调有力,综合决策有效,使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团体利益得到考虑和补偿,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完善和合理,从而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项目的综合和长远效益。

2、公众参与意见调查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情况,本次环评工作公众参与拟采取项目媒体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

3、信息反馈

针对调查结果,认真分析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提出反对意见的被调查者,逐一进行回访,了解公众反对的原因,耐心解释项目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听取反对的意见,将公众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规划设计单位,纳入项目的规划中。对不采纳的意见,给出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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