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

沪宜高速公路苏沪界至太仓北枢纽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

2023/06/30

一、建设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苏沪界至太仓北枢纽段高速公路是沪宜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荐方案起于S16蕰川高速苏沪交界,向西采用高架形式布设于G346上方,上跨浏河后折向北,上跨郑和东路、太浏快速路后,于浏河镇区规划范围与浏新花苑之间穿越接入现状沪宜高速,止于太仓北枢纽,路线全长19.506km。本项目总造价约71.54亿元,永久占地3103.0755亩,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新建段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采用120km/h设计速度,路基宽度34.5米;扩建段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采用120km/h设计速度,路基宽度42米。

二、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情况

项目污染物排放主要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其中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包括施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固废等,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将终止相应的污染物排放。营运期的污染物排放主要包括交通噪声、汽车尾气以及收费站废水等。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详见如下: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按照《江苏省交通重点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苏交建〔2020〕17号)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2、按照《江苏省交通重点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苏州市2022年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落实施工扬尘、两区三厂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通过合理安排水域施工的作业时间和施工方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制定施工管理制度、配备防护物资等做好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工作;

4、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以及剥离保存的表层耕植土用于临时占地的复垦和绿化工程,本项目不设置专门的弃土场;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理;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产生的废焦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

5、根据环评要求落实土地资源保护措施、植物资源保护措施、动物资源保护措施、大临工程防护措施及临时占地、剥离表土等措施。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针对超标敏感点采取隔声窗和声屏障的降噪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满足敏感点运营期声环境质量达标的要求。

2、加强公路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加强公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公路畅通,提升公路的整体服务水平,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

3、采用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措施,同时为防止在跨敏感水体的桥梁段因车祸造成大量油品、有毒化学品泄漏入河,污染敏感水体,设置事故应急池,用于截留突发事故时泄漏的有害物质。加强公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营运期房建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收费站处理达标的尾水可全部回用收费站站区绿化洒水。

4、营运期房建区生活垃圾在各站区集中收集后由垃圾车定期运至附近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在桥梁两端设置限速和禁止超车标志,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桥梁段两侧设置防撞护栏,提高防撞等级,避免事故车辆冲入河中。

(3)在跨越敏感水体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周边沟渠;事故废水排入事故池,严禁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敏感水体。

(4)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全国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关于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有关规定,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

(5)公路运营单位制定本项目专项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需做好与区域路网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提高应急救援人员衔接配合、应急物资装备等的调度与配置方面的协调能力。

三、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我司已将制作好的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布在如下网站进行公开(苏州环保公众网www.szhbgz.org),以利公众查询;公众也可通过联系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借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如下网站(苏州环保公众网www.szhbgz.org)获取公众意见表,也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委托单位:苏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2-68125239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桐泾南路298号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18楼

联 系 人:葛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0

电子邮件:805662920@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1)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2)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www.yunpan.com/surl_yeDwvuekEHw (提取码:c6bc)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www.yunpan.com/surl_yeDw2BBJXX6 (提取码:d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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