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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庄信万丰(张家港)贵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化学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已完成专家评审和修改,拟向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报批,故2021年1月13日-1月14日进行2个工作日的企业自主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报告编写 | 环评文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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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信万丰(张家港)贵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化学品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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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北京路 48 号 |
庄信万丰(张家港)贵金属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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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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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树明 1395197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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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环评文件以最终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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